前言

关于加拿大访问者签证

一般通常说的探亲签证,旅游签证和商务签证,实际在加拿大移民法框架下,都是一个签证,即VISITOR VISA(访问者签证)。只是在申请和办理时,相应需要的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内容有所区别。该签证是加拿大政府颁发给外国公民,以允许其可以持该签证,从其常住国家和地区合法旅行到加拿大关口的旅行证件。之后,持该签证的外国公民将在加拿大关口,由关口边境管理人员/移民局官员决定是否允许其进入加拿大,以及决定其可在加拿大境内停留的时间。

加拿大移民法中,有“指定国家列表” (Designated Country List),凡在该列表上的国家(例如中国)的公民,一般都需要在前往加拿大之前,先行在自己国籍所在国家申请并获取VISITOR VISA,方可前往加拿大。而不在该列表上的国家(例如日本、英国等国家)的公民,一般不需要在本国先申请签证,可以直接购买机票抵达加拿大关口,并由关口官员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境,以及决定其可在加拿大境内停留时间(但是最近两年,加拿大移民局开始要求这些国家公民先行上网申请一个电子签证,也即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,简称“ETA”,方可前往加拿大)。